2008年度LA TROBE 大学奖学金评选具体实施办法(2008/5/28)
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奖励学有成效者,LA TROBE 大学特为华东师大中澳班项目设立赴LA TROBE 大学学习奖学金。
一、奖学金金额和名额:
2008年奖学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0万元。奖学金设一、二、三等。
一等奖1名,奖励金额为4个学期的LA TROBE 大学学费。
二等奖1名,各奖励2个学期的LA TROBE 大学学费。
三等奖6名,各奖励1个学期的LA TROBE 大学学费。
二、获奖者条件:
1、学习认真,刻苦钻研,以LA TROBE大学的八门专业课程为主的各门课程成绩优良。
2、获DBA证书后赴LA TROBE 大学继续深造者。
3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到处分及通报批评者。
三、评选办法:
1、以LA TROBE 大学提供的八门课程成绩排序,并符合条件者。
2、由华东师大中澳班奖学金评审小组(由项目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)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测评。
3、按照奖学金名额确定获奖学生候选人,报LA TROBE 大学审定。